(1)项目结题:
具体要求和流程需参照当年校内通知。2024年度项目结题成果报告/成果报告参考:关于填写报送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成果报告》的通知 (seu.edu.cn)
非集中结题期,个人申请项目结题办理流程如下:
经办人将计划书、申请书签字页盖章页扫描发送至103009318@seu.edu.cn,邮件名:项目名称+学院+申报人,并在邮件正文告知经办人的手机号码。
例如:
项目信息:面上项目—中文名称
申请内容:校印章
发往单位:国家自然基金委
申请人:XXX 教授
所在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经办人:XXX
联系方式:158XXXXXXXX
科研院在校内OA系统办理后,系统推送短信至经办人手机,告知用印编号及用印地点。请在收到用印编号后先把材料带到九龙湖行政楼203基础办,找焦伟老师审核材料,盖科研院院长签字章,然后去113财务处盖财务处处长签字章+财务章,再到教一综合服务大厅科研院窗口盖科研院章,最后到校办窗口报编号盖校印。(建议每周一、三、四在九龙湖办理)
(2)校内科研系统结题及结余经费结转:
我校为依托单位的项目:结题报告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6个月内由科研院基础办统一办理校内科研系统结题及经费结转工作。
具体要求和流程需参照当年校内通知,一般是当年9月份通知,在此之前仍然从65经费本正常使用。
我校为参与单位的项目:请老师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提供结题通知书,校内科研系统提交结题申请,附件上传结题通知书。经费结转同步由科研院基础办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