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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卫生健康领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8访问次数:358

校内各相关院系: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卫生健康领域)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苏科资发2025〕51文件通知,现面向各院系组织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完成基础理论创新一般应已完成基础理论创新,且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装备,实施期满后具备应用场景。项目名称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

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

3.高校牵头申报项目必须有医院联合,且医院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划分等内容。企业参与的,须有产学研合作协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5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课题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

2.限项要求: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年度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申报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4.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同时,医疗新技术研究需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

三、经费要求

每个项目省拨经费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4年。

四、推荐方式

1.由学校推荐至科技厅,推荐指标2学校将根据总体申报情况组织校内预评审,确定推荐资格。

2.校内预评审采用无纸化方式,以院系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负责人诚信承诺书签字盖院系章、合作单位盖章的联合申报协议扫描件、自筹经费承诺签字盖院系章等打包并以“指南代码+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汇总后和“申报信息”发送至xlf@seu.edu.cn。不接受老师直接申报。

3.时间截点:校内预申报截止时间为36日(周)中午12点,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高新办025-52091161。

附件1:申报书模版

附件2:联合申报协议参考模版

附件3:自筹经费承诺模版

附件4:推荐汇总表

 

 

 

科研院高新办

2024.2.28

附件1 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卫生健康领域-临床诊疗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申报书模版(仅供参考).docx

附件2 联合申报协议参考模板.docx

附件3 自筹经费承诺.docx

附件4 2025年度前沿技术研发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样表).xlsx

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卫生健康领域)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