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院系: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苏科资发〔2025〕46号)》文件通知,现面向各院系组织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实施期满后能够形成样品、样机或原型机,并具备产业化应用场景。项目名称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
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实施期满后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对无实质创新研发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3.高校牵头申报项目必须有省内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划分等内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课题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
2.限项要求: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揭榜挂帅项目除外)。同一年度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项目不受限项名额限制。参与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
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申报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三、经费要求
1.每个项目省拨经费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同时需要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4年。
配套经费原则上需从以下两个途径解决:
(1)联合申报企业进行经费配套,在联合申报协议中明确;
(2)已结题的横向项目的结余经费作为配套经费,需出具配套经费承诺,写明经费号,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章。
2.纵向经费不允许作为配套经费。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优先支持企业进行经费配套的项目。
四、推荐方式
1.由学校直接推荐至科技厅,推荐指标3项。由学院先行组织,学校汇总后组织校内预评审,确定推荐资格。揭榜挂帅项目不受推荐名额限制。纳入2024年前沿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另行通知),可依自愿重新申请提交,不占用推荐名额。
2.校内预评审:采用无纸化方式,以院系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负责人诚信承诺书签字盖院系章、企业盖章的联合申报协议扫描件、自筹经费承诺签字盖院系章、企业近两年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打包并以“指南代码+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汇总后和“申报信息表”发送至xlf@seu.edu.cn。不接受老师直接申报。
3.时间截点:校内预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6日(周四)中午12点,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高新办025-52091161。
附件1:申报书模版
附件2:联合申报协议参考模版
附件3:自筹经费承诺模版
附件4:推荐汇总表
科研院高新办
2024.2.26
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申报书模版(仅供参考)1894375525460058112.docx
附件4 2025年度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推荐项目汇总表(样表).xlsx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