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各位项目负责人:
请严格按照以下规定及时提交电子版计划书,并报送纸质版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逾期不报计划书或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且未说明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未按要求修改或逾期提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将视情况给予暂缓拨付经费等处理。
一、电子版和纸质版计划书提交要求:
1、8月25日-9月5日期间,项目负责人需登录GRANTS(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系统,根据计划书填报说明(见附件),填写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并提交科研院审核。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9月5日上午12点前完成上传。
2、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9月9日16点后将对计划书电子版进行审核,有问题将退回修改,请各项目负责人保持关注,及时按要求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基金委对修改后电子计划书截止时间为9月16日16点。
(1)包干制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2)预算制项目:项目负责人请认真阅读《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见附件),编制预算时避免出现相关问题。
审核不通过的常见问题如下:
“修改意见”栏目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
预算说明书未使用最新版本、随意删减原文字或条目、修改原格式和字体。
设备购置费和预算说明书中的设备购置费不一致、随意增加设备费、列支计算机、电脑等非支持范畴内容。
业务费中出现“专家咨询费”“专利维护费”“润色费”等字样。
劳务费所占比例超过申请书中其占比、劳务费出现“公关咨询”“润色费”等字样。
3、计划书经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状态为:基金委已审核/等待接收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打印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负责人在计划书上项目负责人承诺栏签字),交院系科研秘书。
4、财务部门公章、科研部门公章与依托单位公章由科研院统一办理。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填写,保持通信畅通,逾期不完成计划任务书填报,基金委将取消项目资助。
二、纸质版申请书签字盖章页:
所有项目请补充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版申请书签字盖章页。请项目负责人及所有参与人亲笔签名;如有合作单位,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注意公章与合作单位信息一致;依托单位公章由科研院统一办理。
三、如有合作单位且外拨经费,需要签署合作协议:
申请用印流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相关业务办理指南 (seu.edu.cn) 02.获批立项阶段计划任务书、纸质版申请书、合作协议办理流程
四、最终报送的纸质材料及装订要求:
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申请书签字盖章页请分别装订在两份计划书纸质件后,纸质材料由各院系统一报送科研院,请交四牌楼的院系于9月14日前将纸质材料交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四牌楼老图书馆108办公室仝甜甜老师);请交九龙湖的院系于9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交科研院基础办(九龙湖行政楼203室焦伟老师)。
科研院基础办
202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