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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校内立项登记填写流程

发布日期:2024-04-10访问次数:1368

一、科研系统填写指南(我校立项项目)

填写路径:校园信息门户—快速通道—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纵向项目

基本信息:

  1. 批准号必填,与计划书一致;

  2. 项目分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xx基金】;(注意选到细分类,例:面上项目、重点项目)

  3. 项目来源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4. 委托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5. 批准日期:与批准通知书一致;

  6. 开始日期及预计完成日期与计划书一致;

  7. 批准经费/留校经费/硬件费用/外拨经费/包干制绩效:

  • 包干制项目:批准经费=留校经费=项目总经费;硬件费用、外拨经费为0;包干制绩效≤项目总经费的20%

  • 预算制项目:批准经费=项目直接费用;硬件费用为0;如无合作外拨经费,留校经费=批准经费。如有合作单位且外拨经费,请务必填写外拨经费,留校经费=批准经费-外拨经费。

    如果是外校调入人员将原单位在研项目带到东大,也需要校内立项,且立项的批准经费=项目基金委未拨经费+项目原单位剩余经费(如果不转入东大,则为0)。

详细信息:

  1. 课题类型:项目牵头。(校内获批项目全部视为项目牵头,如重大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在校内统一视为项目牵头。)

项目文档:

  1. 计划书PDF文档

  2. 项目通知书PDF文档

  3. 预算制项目:如有合作单位并外拨经费,请上传合作协议含分预算PDF文档(合作双方签字盖章)

  4. 包干制项目:科研项目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签字,院系签字盖章,注意:资助类别填写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科研项目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docx

成员信息:

  1. 成员信息与计划书的名单、顺序严格保持一致,包括外校人员,不可随意删除或更改成员顺序

合作单位:

  1. 预算制项目:如有合作单位,无论是否外拨经费,均需填写合作单位、负责人、金额等信息(不外拨经费的合作单位,金额填0);

  2. 包干制项目:无合作单位,不填写此项。

预算明细:

  1. 预算制项目:预算明细与计划书预算明细保持一致

  2. 包干制项目:不填写(请直接点击下一步,不进入预算界面)。

注意: 如果是外校调入人员将原单位在研项目带到东大,预算要当前剩余总经费保持一致,即总预算=项目基金委未拨经费+项目原单位剩余经费(如果不带到东大,则为0)。


二、科研系统填写指南(我校为参与单位项目)

填写路径:校园信息门户—快速通道—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纵向项目

基本信息:

  1. 批准号必填,与计划书一致;

  2. 项目分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xx基金】;(注意选到细分类,例:面上项目)

  3. 项目来源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4. 委托单位:填写经费来款单位;

  5. 批准日期:与批准通知书一致;

  6. 开始日期及预计完成日期与计划书一致;

  7. 批准经费/留校经费/硬件费用:批准经费=协议分预算金额(包括直接和间接,项目总间接经费=(直接经费-设备购置费)*30%,A01-A06项目总间接经费=(直接经费-设备购置费)*60%);硬件费用为0;留校经费=批准经费。如果无法确认具体间接经费金额,可以先填写分预算直接经费,待间接经费确认后联系基础办老师进行手动更改,否则会影响入账。

  1. 备注中标明:直接经费XX万,间接经费XX万。

详细信息:

  1. 课题类型:课题牵头。不要写课题参与!!

项目文档:

  1. 计划书PDF文档

  2. 项目通知书PDF文档

  3. 合作协议含分预算PDF文档(合作双方签字盖章)

成员信息:

  1. 成员信息与计划书(仅东大参与人)一致。

合作单位:无需填写

预算明细:

  1. 预算制项目:预算明细与合作协议分预算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