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除科技厅外其他厅局级纵向项目、外省市纵向项目相关业务办理说明

发布日期:2024-01-03访问次数:1282


小纵向项目:

1)江苏省除科技厅外的其他厅局级项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

2)外省市纵向项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

01.用印申请


用印流程:用印材料需盖校章处,请负责人上签字、学院科研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将以下材料和文字发到邮箱yangj@seu.edu.cn

  负责人签字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学院公章的、完整用印材料扫描件;

  并在邮件正文告知负责人姓名用印材料内容及经办人的手机号码

高新办在校内OA系统申请用印,待科研院两位领导审批结束后,系统推送信息至经办人手机。请在收到用印编号后到校办报编号用印。


1)申报材料用印:

我校非独立申报时,需与项目牵头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

联合申报协议中须写明所申报项目的具体类别(“xx局的xx项目”,如“江宁区科技局的‘揭榜挂帅项目’”),也务必明确我校的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经费分配

财政拨付经费低于100万的,我校经费占比不低于20%

财政拨付经费在100万至300万的,我校经费占比不低于15%

财政拨付经费大于300万的,我校经费不低于50


原则上我校不承担配套经费。如需承担自筹或配套经费,则此部分经费只能从老师承担的横向项目的结余经费中支出,且需要签署自筹配套经费承诺(见附件),并在申请用印时将该承诺作为附件扫描发送yangj@seu.edu.cn

校内自筹配套经费承诺.docx

  

申报材料中如有预算明细,请确保间接费至少做足学校管理费(其中学校管理费为12%,间接费剩余部分为绩效);如间接费无法做足学校管理费,需要提交管理费补提说明(见附件),并在申请用印时将该说明作为附件扫描发送yangj@seu.edu.cn

 管理费补提说明.docx


知识产权部分:

1)双方在申请本项目之前各自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及相应权益均归各自所有,不因共同申请本项目而改变。

2)各方独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各方独自所有;由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共有科技成果和技术实施许可、转让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应在行为实施前另行约定。


    如果文件盖过章后需作废重新盖章,则必须在全部作废文件收回交至科研院高新办后才能申请在新文件上用印(按用印流程重新办理)


2)中期材料用印:同(1)中用印流程。


3)结题材料用印:同(1)中用印流程。结题材料涉及财务(经费决算表、支出明细表等),请先至财务处审核盖章后再申请用印。



02.证件申领

如需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填写《东南大学证件、印章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学院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yangj@seu.edu.cn并在邮件正文告知负责人姓名、用印材料内容及经办人的手机号码科研院在OA统办理证件申领,系统将推送短信至经办人手机,告知证件领用编号及地点。

东南大学证件申请表.docx


03.校内立项登记

1)填写要点:

项目级别请选择“厅局级”或“其他”(特例: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项目为“省部级”)


2)文档要求:

若我校为独立申报,文档请上传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完整的、各方签字盖章合同/任务书;

若我校与其他单位合作申报,文档请上传完整的、各方签字盖章

  主合同/主任务书(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加盖公章的正式合同)

②子合同/子任务书/合作协议。子合同/子任务书/合作协议须写明项目的具体类别(xx局的xx项目”,如“江宁区科技局的‘揭榜挂帅项目’”),也务必明确我校的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经费分配财政拨付经费低于100万的,我校经费占比不低于20%;财政拨付经费在100万至300万的,我校经费占比不低于15%财政拨付经费大于300万的,我校经费不低于50万)等内容。我校不承担配套经费。


3“委托单位”填写经费来款单位(全名)。


(4)项目人员应与项目/课题任务书(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书)中东南大学人员名单及排序一致。


(5)填写预算要求:

若主合同中预算明细不分直接、间接经费:我校分预算也不分直接、间接经费填写,请确保学校管理费=总经费*12%

若主合同中预算明细分为直接、间接经费:我校分预算也请分为直接、间接经费在系统填写。若系统中模板未分直接间接模块,请自行制定预算表(可参考《预算明细模板》,负责人签字、无需盖章)并在项目文档中上传,请确保:         

学校管理费=(直接经费-设备购置费)*12%(向上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②间接经费≤(直接经费-设备购置费)*30%


预算明细模板.docx


请注意,如果项目需要给校内参与项目的老师切子经费本,则需在入账之前先建子本,最后办理入账(线上办理)


04.子经费本办理

请注意,如果项目需要给校内参与项目的老师切子经费本,则需在入账之前先建子本,最后办理入账(线上办理)

https://kjc.seu.edu.cn/2020/0730/c29270a340969/page.htm


05.入账办理

请注意,如果项目需要给校内参与项目的老师切子经费本,则需在入账之前先建子本,最后办理入账(线上办理)

如为分次拨款项目,入账时,请在备注栏写清楚本次入账:

(1)主本本次入账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绩效分别是多少;

(2)各个子本(如有)本次入账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绩效分别是多少;

(3)外拨经费(如有转出款)本次入账直接费、间接费分别是多少。

具体办理流程见科研院网页:

https://kjc.seu.edu.cn/2024/0407/c29198a486545/page.htm


06.转出款审批

填写《纵向经费转出款审批单》,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扫描发送至yangj@seu.edu.cn邮件标题:“项目负责人姓名+校内经费号+转出款),高新办发送给处长办理电子签,领导签字后通过邮件回复经办人有处长电子签的附件,经办人打印出附件后至项目管理中心盖科研院院章。科研院签字盖章完成后至财务处办理即可。

转出款审批流转单.doc


06.审计外协

https://kjc.seu.edu.cn/2021/0709/c29270a377281/page.htm

经办人将外协单位资质文件、审计合同(对方单位盖章、科研副院长审核并加盖院章扫描件)、外协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副院长审核并加盖院章扫描件)发送至yangj@seu.edu.cn邮箱审核(邮件标题:项目负责人姓名+校内经费号+审计合同),高新办发送给处长办理电子签,领导签字后通过邮件回复经办人有处长电子签的附件,经办人打印出附件、携带合同书至项目管理中心盖科技合同章。


07.预算调整

填写《预算调整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学院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yangj@seu.edu.cn(邮件标题:项目负责人姓名+校内经费号+预算调整),高新办将发送领导审批签署后的文件至经办人邮箱,请经办人打印后至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盖科研院章后自行留存,结题备查。

预算调整申请表.docx


08.调账申请

调账金额≥5万元时,填写《调账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学院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yangj@seu.edu.cn邮件标题:项目负责人姓名+校内经费号+调账),由高新办线上申请部门领导电子签。领导签署完成后,高新办将发送领导签字后的材料至经办人邮箱,请经办人打印后至项目管理中心盖章。后至财务处办理即可。

调账金额<5万元无需科研院签署意见

调账申请.docx


09.人员变更

1)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变更申请》,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学院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yangj@seu.edu.cn邮件标题:项目负责人姓名+校内经费号+项目变更申请),由高新办线上申请部门领导电子签。领导签署完成后,高新办将发送领导签字后的材料至经办人邮箱,请经办人打印后至项目管理中心盖章。

2我校牵头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在校内科研系统内提交项目变更申请,文档中上传盖章后的《项目变更申请表》(办理流程见(1))。

3)我校参与的项目,需项目牵头单位出具同意人员变更的说明后方可进行人员调整。由项目负责人在校内科研系统提交项目变更申请,文档中上传:

  ①牵头单位同意变更的说明(加盖公章)

  ②盖章后的《项目变更申请表》(办理流程见(1))

项目变更申请.docx


10.增加财务负责人/共同报销人

增加财务负责人:新增财务负责人必须为项目成员,被新增为财务负责人后,可在自己的财务系统中查看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出具申请,写明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经费号)及新增财务负责人信息(姓名、院系、一卡通号),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学院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yangj@seu.edu.cn邮件标题:主本负责人姓名+主本校内经费号+共同签字人),由高新办线上申请部门领导电子签。领导签署完成后,高新办将发送领导签字后的审批单至经办人邮箱,请经办人打印后至项目管理中心盖科研院章。科研院签字盖章完成后至财务处办理即可。

增加共同报销人:无需科研院审批,直接联系财务处办理。


11.结题结转

项目负责人在确认项目已完成验收后,在校内科研系统中填写并提交结题申请,文档中上传验收证书等证明项目已验收通过的材料,学院、科研院审核通过后,科研院将为老师办理剩余经费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