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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7访问次数:1253

各相关院系:

根据省发改委文件苏发改高技发2018261号的通知(详见附件通知),我校拟开展2018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组织申报工作,原则上每个法人单位有1申报名额,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校级科研机构或团队负责人于42日之前与科研院基地办联系,并按照附件通知要求于428号之前提交正式材料,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遴选后,择优推荐。

  

一、申报条件:

1、符合《江苏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2、管理与团队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成长型企业或院校、科研院所,在所属领域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专门的研发场地,能够形成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研发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4、具有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标准制定等经历,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有较强的带动性和辐射作用。

5、以主要依托单位为主,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二、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2018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创新平台)申请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1,并附光盘),填报《江苏省2018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创新平台)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光盘)

申请报告、申请表及光盘均一式两份。

  

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管理办法:江苏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docx

附件1:附件1-江苏省2018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创新平台)申请报告编制大纲.docx

附件2、3:附件2、3-申请表及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