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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6访问次数:494

校内各相关院系: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苏科资发2025〕48文件通知,现面向各院系组织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业带动性好,具有明确的成果转化任务和产业化目标,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技术政策,属于本通知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碳效益显著。

项目内容分为绿色低碳颠覆性技术创新和重点行业降碳技术攻关两大类。

1.颠覆性技术创新。针对我省碳达峰碳中和重大需求,重点围绕零碳非电能源、CO2捕集利用等开展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推动化石能源和新能源多能互补,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2.重点行业降碳技术攻关。针对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需求,重点围绕低碳工艺流程再造、建筑节能降耗和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迈进。

二、组织方式

1.揭榜挂帅类项目:须覆盖指南方向重所有研发内容和考核指标。申报不占名额,项目负责人不受在研限制(揭榜挂帅项目负责人除外)。原则上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配套比例不低于1:1

2.竞争择优项目:原则上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配套比例不低于1:1

3.高校牵头申报项目必须有省内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划分等内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5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课题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参与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

2.限项要求: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申报揭榜挂帅项目除外)。同一年度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申报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4.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5.配套经费原则上需从以下两个途径解决:

1)联合申报企业进行经费配套在联合申报协议中明确2)已结题的横向项目的结余经费作为配套经费需出具配套经费承诺,写明经费号,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章纵向经费不允许作为配套经费。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优先支持企业进行经费配套的项目。

三、推荐方式

1.竞争择优类项目学校直接推荐至科技厅,推荐指标5项。学校汇总后组织校内预评审,确定推荐资格。揭榜挂帅类项目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2.校内预评审采用无纸化方式,以院系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负责人诚信承诺书签字盖院系章、企业盖章的联合申报协议扫描件、自筹经费承诺签字盖院系章、企业近两年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打包并以“指南代码+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汇总后和“申报信息”发送至xlf@seu.edu.cn。不接受老师直接申报。

3.时间截点:校内预申报截止时间为36日(周)中午12点,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高新办025-52091161。

附件1:指南

附件2:联合申报协议参考模版

附件3:自筹经费承诺模版

附件4:推荐汇总表


 

科研院高新办

2024.2.26



附件2 联合申报协议参考模板.docx

附件3 自筹经费承诺.docx

附件4 2025年度前沿技术研发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样表).xlsx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2025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模板(仅供参考)189472633672273510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