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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0访问次数:878

校内各相关院系: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苏科资发2025〕46号文件通知(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25/2/19/art_82540_11495307.html),现面向各院系组织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实施期满后能够形成样品、样机或原型机,并具备产业化应用场景。项目名称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

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

3.高校牵头申报项目必须有省内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划分等内容。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5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课题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5%

2.限项要求: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年度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申报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三、经费政策

1.每个项目省拨经费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时需要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配套经费原则上需从以下两个途径解决:

1)联合申报企业进行经费配套在联合申报协议中明确

2)已结题的横向项目的结余经费作为配套经费需出具自筹经费承诺,写明经费号,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章

2.纵向经费不允许作为配套经费。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优先支持企业进行经费配套的项目。

四、推荐方式

1.由学校直接推荐至科技厅,推荐指标5项。每学院限项推荐1项,学校汇总后组织校内预评审,确定推荐资格。如申报量子科技(1002)和脑机接口(1003),不受推荐名额限制。纳入2024年前沿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另行通知),可依自愿重新申请提交,不占用推荐名额。

鼓励老师争取其他推荐渠道进行申报。

2.校内预评审采用无纸化方式,以院系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负责人诚信承诺书签字盖院系章、企业盖章的联合申报协议扫描件、自筹经费承诺签字盖院系章、企业近两年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打包并以“指南代码+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汇总后和“申报信息”发送至xlf@seu.edu.cn。不接受老师直接申报。

3.时间截点:校内预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6日(周)中午12点,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高新办025-52091161。

附件1:申报书模版

附件2:联合申报协议参考模版

附件3:自筹经费承诺模版

附件4:推荐汇总表




科研院高新办

2024.2.20

附件1 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申报书模板-定稿.docx

附件2 联合申报协议参考模板.docx

附件3 自筹经费承诺.docx

附件4 2025年度前沿技术研发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样表).xlsx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