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申报期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科研院统一下发通知并盖章报送,详见年度具体通知。
非集中申报期获批的项目,请参考以下流程进行办理。
一、时间要求
项目负责人收到的基金委通知中,有2个时间节点,第1个是在线提交计划书的时间,请在此之前完成提交,并通过学校审核和基金委审核,如不合格会被退回修改,必须等到基金委线上接收后再打印最新版本号的计划书!!!计划书封面右下角Version号码。第2个是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请在此之前自行寄送至基金委材料接收处。
二、填写要求
请按照基金委填报说明进行填写,特别是预算制项目,不同类别需要提交的正文内容格式不一样。
(1)包干制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2)预算制项目:项目负责人请认真阅读《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
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pdf),编制预算时避免出现相关问题。
审核不通过的常见问题如下:
“修改意见”栏目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
预算说明书未使用最新版本、随意删减原文字或条目、修改原格式和字体。
设备购置费和预算说明书中的设备购置费不一致、随意增加设备费、列支计算机、电脑等非支持范畴内容。
业务费中出现“专家咨询费”“专利维护费”“润色费”等字样。
劳务费所占比例超过申请书中其占比、劳务费出现“公关咨询”“润色费”等字样。
三、纸质版材料提交材料:
1、计划书经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状态为:基金委已审核/等待接收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打印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负责人在计划书上项目负责人承诺栏签字)。
2、申请书的单位签字盖章页、负责人签字盖章页,项目负责人打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项目负责人及所有参与人亲笔签名(可电子签);如有合作单位,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注意公章与合作单位信息一致;依托单位公章由科研院统一办理)。
3、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按照计划书、申请书签字盖章页的顺序,订书机装订(基金委不接受未装订、夹子装订等方式),纸质材料提前3天交科研院基础办(九龙湖行政楼107室内侧焦伟老师、张蕴文老师)。如有合作单位且外拨经费,请于计划书纸质版提交前与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并带一份盖章版合作协议给基础办老师。
4、科研院基础办统一办理财务部门公章、科研部门公章与依托单位公章,统一寄送,逾期不候
四、材料寄送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01062328591
请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提交电子版计划书,并报送纸质版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逾期不报计划书或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且未说明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未按要求修改或逾期提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将视情况给予暂缓拨付经费等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