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申报期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科研院统一下发通知并盖章报送,详见年度具体通知。非集中申报期获批的项目,请参考以下流程进行办理。
一、时间要求
项目负责人收到的基金委通知中,有2个时间节点,第1个是在线提交计划书的时间,请在此之前完成提交,并通过学校审核和基金委审核,如不合格会被退回修改,必须等到基金委线上接收后再打印最新版本号的计划书!!!计划书封面右下角Version号码。第2个是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请在此之前自行寄送至基金委材料接收处。
二、填写要求
(1)包干制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2)预算制项目:项目负责人请认真阅读《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见附件),编制预算时避免出现相关问题。
审核不通过的常见问题如下:
“修改意见”栏目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
预算说明书未使用最新版本、随意删减原文字或条目、修改原格式和字体。
设备购置费和预算说明书中的设备购置费不一致、随意增加设备费、列支计算机、电脑等非支持范畴内容。
业务费中出现“专家咨询费”“专利维护费”“润色费”等字样。
劳务费所占比例超过申请书中其占比、劳务费出现“公关咨询”“润色费”等字样。
三、纸质材料准备
计划书经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状态为:基金委已审核/等待接收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打印最新版本号的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负责人在计划书上项目负责人承诺栏签字),打印之前申请书的签字页和盖章页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项目负责人及所有参与人亲笔签名;如有合作单位,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注意公章与合作单位信息一致)。
2份材料,均是计划书在上、申请书的签字页盖章页在下装订。计划书封面右下角Version版本号要和系统中基金委通过的版本号一致。
四、办理用印
经办人将签字盖章后的计划书、申请书签字页盖章页扫描发送至103009130@seu.edu.cn,邮件名:项目名称+学院+申报人,并在邮件正文告知经办人的手机号码。
例如:
项目信息:面上项目—中文名称
申请内容:校印章
发往单位:国家自然基金委
申请人:XXX 教授
所在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经办人:XXX
联系方式:158XXXXXXXX
科研院在校内OA系统办理后,系统推送短信至经办人手机,告知用印编号及用印地点。请在收到用印编号后先把材料带到九龙湖行政科203,找焦伟老师审核材料,盖科研院院长签字章,然后去113财务处盖财务处处长签字章+财务章,再到教一综合服务大厅科研院窗口盖科研院章,最后到校办窗口报编号盖校印。(建议每周一、三、四在九龙湖办理,周二、五签章比较分散。)
五、材料寄送
非集中申报期项目,老师自行寄送:2份材料,均是计划书在上、申请书的签字页盖章页在下装订。计划书封面右下角Version版本号要和系统中基金委通过的版本号一致。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01062328591
请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提交电子版计划书,并报送纸质版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逾期不报计划书或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且未说明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未按要求修改或逾期提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将视情况给予暂缓拨付经费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