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开放课题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4-09-04访问次数:10

对外开放课题资金拨付应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学校科研平台运行经费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执行。开放课题承担单位不得再向外转拨资金。科研平台办理对外开放课题及资金拨付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至行政楼204:

(一)学术委员会专家(3人及以上)签到表;

(二)学术委员会审议开放课题的立项决议(一式两份),须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平台主任签字,并加盖院章;

(三)开放课题的立项清单(一式两份),包括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负责人所在单位、课题起止年限、资助额度等,须由平台主任签字,并加盖院章;

(四)开放课题立项通知书或开放课题的立项公示网页截图;

(五)开放课题合同(计划任务书)至少一式四份 ,须由承接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其中一份合同另须平台负责人签字,所在学院科研副院长或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章,由科研院留存;(合同书预算中不得有管理费,如对方单位需要扣除管理费,须承接人自行处理。)

(六)《东南大学对外开放课题转出款审批流转单》。须平台负责人签字→学院科研副院长或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科研院分管处长签字(20万以上须另由科研院院长签字)→盖科研院章。

东南大学对外开放课题转出款审批流转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