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立项的项目,如项目负责人无特殊要求,一般由科研院统一办理直接经费入账业务,无需个人至科研院或财务处办理。间接经费一般为每年4月份,基金委下拨至依托单位,具体流程可参考当年通知,注意间接经费校内只可拨付给主本,不可拨付给校内子本账户。2024年通知,供参考: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4年度间接经费下拨的通知 (seu.edu.cn)
二、我校作为参与单位或合作单位的项目,由校内负责人申请校内立项登记及子本建立后,自行申请办理校内入账登记。
填写路径:校园信息门户—快速通道—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经费管理—经费入账申请
(1)核销代码、项目名称、到账金额等信息保持一致;
(2)对方单位名称务必填写完整并于计划书、合作协议上名称保持一致,不要使用简写、缩写等方式填报;
(3)备注:必须注明本次到款金额性质。如本次到款金额4.5万,全部是直接经费,备注写明“入直接经费4.5万”;全部是间接经费,备注写明“入间接经费4.5万”;到款是混合经费,备注写明“入直接经费3.7万,间接经费0.8万”;如还要给子本拨付,备注还需写明“给***主本入**经费**万,给***子本入**经费**万”。
三、国自然项目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分开拨付。我校作为参与单位的项目在校内立项时,尽量确认好总经费(直接+间接总到款金额),同时在分预算表中也保持一致。如只写直接总金额,后期会遇到总到款金额超立项金额,无法办理校内入账手续!
如遇到到账超额导致无法办理校内入账手续的问题,请将需要修改的信息发送至103009130@seu.edu.cn。
例如:
项目信息:面上项目—项目名称
申请内容:修改项目总经费
修改内容:原经费金额15万,现需要修改为15.6万,其中原15万为直接经费,新增0.6万为间接经费,项目预算中的二、其他来源资金同步更改。
申请人:XXX 教授
所在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
经办人:XXX
联系方式:158XXXXXXXX
四、部分牵头单位拨款前,需要我校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办理流程如下:
项目经办人将“完整签字盖章的合作协议书电子版”和“对方单位明确的需求内容截图”发送至103009130@seu.edu.cn,邮件名:项目名称+学院+申报人,并在邮件正文告知经办人的手机号码。
例如:
项目信息:面上项目—中文名称
申请内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发往单位:牵头单位
申请人:XXX 教授
所在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经办人:XXX
联系方式:158XXXXXXXX
科研院在校内OA系统办理后,系统推送短信至经办人手机,告知领取编号及地点。请在收到编号后到校办报编号领用。
证件种类: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印章种类:1、校印章;2、校钢印;3、校法定代表人签字章;4、校长签名章;5、其他校领导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