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业务流程

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校内经费入账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4-07-30访问次数:70

我校牵头的项目:

年集中立项的项目,如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院规定时间内办理了立项登记且经科研院审核通过,将由科研院及财务处统一批量办理入账,无需个人至科研院或财务处办理


我校参与的项目:

由校内负责人申请校内立项登记及子本建立后,自行办理入账申请。路径:校园信息门户—快速通道—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经费管理—经费入账申请

(1)核销代码、项目名称、到账金额等信息保持一致;

(2)对方单位名称务必填写完整并于计划书、合作协议上名称保持一致,不要使用简写、缩写等方式填报

(3)备注:必须注明本次到款金额性质。如本次到款金额4.5万,全部是直接经费,备注写明“入直接经费4.5万”;全部是间接经费,备注写明“入间接经费4.5万”;到款是混合经费,备注写明“入直接经费3.7万,间接经费0.8万”;如还要给子本拨付,备注还需写明“给***主本入**经费**万给***子本入**经费**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