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723/5549.html。为做好该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校内申报要求
1. 指南为内部文件,不得转载,请各位老师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
2. 如果老师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没有账号,请按照网页中说明的第七点办理(https://kjc.seu.edu.cn/2023/0628/c54854a449787/page.htm)。
3. 请意向牵头申报项目的老师提前与科研院高新办联系,填写《申报信息表》,并于8月9日前反馈至xycheng@seu.edu.cn,科研院高新办将在系统开放填报后创建项目并授权。
4. 本项目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阐述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等。请于9月5日上午9点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报书进行校内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注意事项后续将通过邮件发送至各意向申报人邮箱。
5.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相关的校内用印申请流程、证件申请流程及其他说明事项见:1https://kjc.seu.edu.cn/2023/0628/c54854a449787/page.htm
6. 关于申报的相关事项请尽量使用邮件联系。校内联系部门:科研院高新办;邮箱:xycheng@seu.edu.cn
7. 申报信息表.xlsx
二、申报资格
1.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年用于项目(课题)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3.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聘用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三、限项要求
1. 申报人在本次申报中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本重大专项的专项专家组成员不得参与申报;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总数不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3. 对于本重大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
4.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获批延期后执行期)到2024年12月31日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四、其他要求
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除特殊说明外,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5个,战略前沿技术类项目参与单位(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重大技术装备类项目参与单位(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重大示范验证类项目参与单位(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总数不超过15家。
五、具体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6日8:00至2024年9月10日16:00。
科研院高新办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