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各项目/课题负责人:
接省厅正式通知,按照《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8〕360号文)、《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苏科计〔2005〕377号文)和《江苏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3〕1号)等文件程序,现对执行期到2024年6月的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办理结题验收,请相关项目/课题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提交《科技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链接: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填写“科技报告”。“科技报告”经情报所审核后,才能在网上填写“验收申请表”。(科技报告审核:省情报所,电话:025-85400396、85410360)时间截点:7月15日前
2.经费决算及第三方审计。按《东南大学江苏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试点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批准经费超过50万元且有合作外拨经费、自筹经费的项目,应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结题验收审计,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对省拨经费和项目总经费都提供审计,审计报告需明确经费专账管理、单独核算,直接费和间接费支出符合比例要求。可选择省科技厅指定的专业会计事务所审计(详见附件1)或自行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选择。验收申请表填写数据与审计报告等中的数据一致。时间截点:8月23日前
3.网上提交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负责人按结题要求梳理成果及财务数据,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链接: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填写《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验收申请书网上填报提交后即可打印,加盖校章后放入验收材料。时间截点:8月23日前
4.验收申请审核报送。纸质《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准备2套,按省厅规定顺序(详见附件2(产业前瞻类)和附件3(社会发展类))排序,送至高新办进行现场审核。产业前瞻需装订后送审,社发类先不装订。审核通过后,由科研院统一报省科技厅审批。封面及目录模板见附件4,请于8月23日(周五)前报送至九龙湖行政楼201进行审核。
审核要点:知识产权列表清单须包括类型、名称、申请人/权利人、申请/授权日期等。
技术指标佐证材料:包括具有CMA/CNAS等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独立于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及其利益相关方以外的机构)或用户报告(3家及以上)等,报告须覆盖所有考核技术指标;
创新指标包括:软件著作权证书、专利证书及申请书(发明人必须包含项目组成员,且申请人或权利人也必须是项目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申请或授权日期原则上须在项目合同约定的实施期内)、发表论文复印件、样机照片等,用荧光笔高光标注项目成员
5.召开项目验收会议。验收材料经省科技厅审批并签章后,返回给项目负责人,由各课题组组织会议结题。请在会议前至少一周将验收材料、会议议程及专家名单电子版(附件6)发送至高新办,待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即可组织会议。会议需准备专家组签名表及专家验收意见(专家签到表纸质1份,专家验收意见准备电子版,详见附件6),同时需要完整财务资料,备财务专家查阅。会议要求于9-10月召开。
验收专家要求:一般为5人或5人以上的单数,一般不超过7人(包括财务专家)。验收专家需回避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所有参加单位,财务专家需回避审计本项目的事务所。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遴选一个人为验收组专家。验收专家需从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中遴选产生,拟选专家可在专家库(http://zjk.jspc.org.cn/EXPERT/)首页进行在库验证,确保所选专家为在库专家。
6.系统填写验收证书申请。验收会议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网上填写验收证书申请,将专家组长签字的《专家验收意见》和《专家组签名表》扫描后上传。
7.报送纸质验收结题材料。待验收证书申请网上提交后,项目负责人将《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含专家组签名表和专家验收意见)合订本装订好复印2份交科研院,原件由项目负责人留存。
二、延期申请
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结题的,须向省科技厅专业处申请延期,批准后方可延期。申请延期结题的老师请于8月20日前与科研院高新办沟通,报送一份纸质报告(附件7)至九龙湖行政楼201办公室,过期不再接收。
三、重大调整事项说明
重大事项变更备案材料,包括项目参与单位、参与人员的变更,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相关变更手续;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的变更,须有变更申请及省科技厅的批复;项目承担单位的工商变更,须提供工商变更材料的复印件;项目直接经费(省拨部分)的科目间调剂,须有项目承担单位盖章同意的调剂手续。相关材料作为附件附在验收材料中。
请各项目/课题负责人按照省厅验收流程尽快开展验收,避免因延迟结题影响次年项目申报。未尽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科研院高新办。
校章使用流程:本人签字、加盖院系签字盖章,附经办人手机号发送到xlf@seu.edu.cn申请用章。
联系人:辛丽斐
联系方式:52091161 xlf@seu.edu.cn
科研院高新办
2024年7月3日
附件1 省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机构备案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