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关党委《关于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培育对象考核评议以及选拔培育工作的通知》,科研院认真组织推荐遴选工作,现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2023年4月1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院党支部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科研院推荐“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名单:
“党员示范岗”:先进技术与装备院
“党员先锋岗”:黄子珍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52091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