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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教育部推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7访问次数:611


为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的申报工作,现将通过教育部科技司推荐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资助对促进科学发展、探索自然规律和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的研制。

二、注意事项

1.此次推荐只面向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项以上(含1000万元/项)的项目(1000万以下可向基金委自由申报)。

2.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与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课题)不计入统计范围。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确认本人及主要参与者符合上述联合限项申请要求。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重大科研仪器项目,严格按照《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执行。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科学仪器方向)项目总数限为1项。

4.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决定之后至准予结题前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5.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负责人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决定之后至准予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6.请申请人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认真、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基金委将对预算进行专项评审,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确定资助金额。如有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设备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预算,应填报相应的预算明细表。

三、材料报送

1.申请人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本通知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项目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亚类选择“部门推荐”。完成申请书撰写后,请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各学院请于3月8日(周五)17:00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送至科研院行政楼203室焦伟老师处,申请书电子版(以“学校-申请人姓名”命名)及项目推荐汇总表发至103009130@se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科研院基础办

焦伟

025-52091182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推荐高等学校2024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的通知.pdf

附件:“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项目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