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校内科研系统立项登记及经费入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8访问次数:858

各相关院系: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校内科研系统立项登记及经费入账工作已经开始,请本年度立项项目负责人(项目清单请联系科研秘书查询)在科研管理系统填写立项登记;为方便老师,让科研人员少跑路,本次经费入账采用统一线上办理模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今日起至2023年1220日:请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管理系统填写立项登记,提交院系审核、科研院审核。如项目负责人无特殊要求,本次直接经费入账由科研院统一办理无需个人至科研院或财务处,请于立项登记经科研院审核通过10个工作日后登陆财务平台查询到款;


科研系统填写指南:

填写路径:校园信息门户—快速通道—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纵向项目

基本信息:

  1. 批准号必填,与计划书一致;

  2. 项目分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xx基金】;(注意选到细分类,例:面上项目);

  3. 项目来源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4. 委托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5. 批准日期:2023824日;

  6. 开始日期及预计完成日期与计划书一致;

  7. 批准经费/留校经费/硬件费用/外拨经费/包干制绩效:

  • 包干制项目:批准经费=留校经费=项目总经费;硬件费用、外拨经费为0;包干制绩效≤项目总经费的20%

  • 预算制项目:批准经费=项目直接费用;硬件费用为0;如无合作外拨经费,留校经费=批准经费。

详细信息:

  1. 课题类型:项目牵头。

项目文档:

  1. 请上传计划书PDF文档;

  2. 预算制项目:如有合作单位并外拨经费,请上传合作协议扫描件(合作双方签字盖章);

  3. 包干制项目:科研项目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签字,院系签字盖章,注意:资助类别填写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成员信息:

  1. 成员信息与计划书一致。

合作单位:

  1. 预算制项目:如有合作单位,无论是否外拨经费,均需填写合作单位、负责人、金额等信息(不外拨经费,金额填0);

  2. 包干制项目:无合作单位,不填写此项。

预算明细:

  1. 预算制项目:预算与计划书一致;

  2. 包干制项目:不填写(请直接点击下一步,不进入预算界面)。

 

二、特殊要求:

暂不办理立项登记及经费入账:未在2023年1220日前完成立项登记填写提交并通过科研院审核,请项目负责人在后续完成立项登记步骤后,自行至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地址:四牌楼老图书馆108办公室(周二、周三、周五)或九龙湖教一办事大厅(周一、周三、周四))线下办理经费到款。科研院将不再做立项登记及经费入账提醒

暂不办理经费入账如办理立项登记后申请暂缓经费入账,请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直接经费暂缓入账申请表》,于20231016日前交至报送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地址:四牌楼老图书馆108办公室(周二、周五)或九龙湖教一办事大厅(周一、周三、周四))。对本次申请暂缓经费入账的项目,科研院将不再做经费入账提醒,入账申请只能至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进行线下办理。

以上暂缓办理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注意经费使用进度以免对项目进展及结题造成不良影响。


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直接经费暂缓入账申请表.xlsx

科研项目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docx

 

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

202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