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业务流程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相关业务办理说明(包括用印申请和证件申请)

发布日期:2023-06-28访问次数:3062


此说明仅针对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不含涉密项目,涉密项目请勿按照此流程办理

联系邮箱:xycheng@seu.edu.cn


办公地点:

九龙湖校区行政楼201办公室


01.用印申请
    负责人在
每一份材料上签字后,由学院科研副院长审核并在其中一份材料上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将“完整的用印材料的电子版”和“有负责人签字,学院副院长签字,学院公章的盖章页的扫描件”发送至xycheng@seu.edu.cn并在邮件正文告知:事由(例:xx学院xx老师参与由xx大学牵头申请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xxx专项)+ 经办人的手机号码。科研院在校内OA系统办理后,系统推送短信至经办人手机,告知用印编号及用印地点。请在收到用印编号后到校办报编号用印。


项目申请阶段:

  • 我校为项目牵头单位,盖章材料包括:合作协议、单位承诺书、课题承担单位委托函,请一封邮件一并申请用印。

  • 我校为课题承担单位,盖章材料包括:合作协议、单位承诺书、课题承担单位委托函,请一封邮件一并申请用印。

  • 我校为子课题承担单位,盖章材料包括:合作协议(如项目申请单位要求,单位承诺书可一并申请用印)。

  • 如需申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请与合作协议、单位承诺书等材料同一邮件申请


合作协议注意事项:

    (1)协议中如有排他条款只能限制“参与该项目的人员”,不能限制校内其他老师申报项目。
    (2)我校参与的项目,
原则上不承担自筹或配套经费。如需承担自筹或配套经费,则此部分经费只能从老师承担的横向项目的结余经费中支出,且需要签署自筹经费承诺(见附件1),并在申请用印时将该承诺作为附件扫描发送至xycheng@seu.edu.cn

    (3)合作协议在办理用印时原则上需要加盖骑缝章;若盖章页无正文内容,则合作协议必须在页眉部分标明协议标题。

    (4)知识产权条款需保证公平性:双方在申请本项目之前各自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及相应权益均归各自所有,不因共同申请本项目而改变。各方独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各方独自所有;由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共有科技成果和技术实施许可、转让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应在行为实施前另行约定。

    (5)我校参与项目,协议如包括违约责任条款,请先与甲方商量是否可以删除;如必须要包括违约条款,请自行承诺按照任务书规定完成项目,如涉嫌违约,所有经济损失及违约金等由课题组自行承担(项目负责人签字,院系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章)。


附件1 校内自筹经费配套承诺.docx


如果文件盖过章后需作废重新盖章,则必须在全部作废文件收回交至科研院高新办后才能申请在新文件上用印(按用印流程重新办理)


02.证件申请
    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项目相关的证书申请,请填写“附件2 证件申请表”,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扫描发送至xycheng@seu.edu.cn并在邮件正文告知:
事由(例:xx学院xx老师参与由xx大学牵头申请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xxx专项)+ 经办人的手机号码。科研院在校内OA系统办理后,系统推送短信至经办人手机,告知证件编号及领取地点。请在收到证件编号后到校办报编号领取证件。


附件2 证件申请表.docx


03.子经费本办理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项目的子经费本办理流程见:https://kjc.seu.edu.cn/2020/0730/c29270a340969/page.htm


04.预算调整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项目经费预算调整说明见网页:
http://webplus.seu.edu.cn/_s64/2020/0823/c29294a343107/page.psp


05.人员调整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项目人员调整办理流程见:https://kjc.seu.edu.cn/2020/0823/c29294a343106/page.htm


06.项目结题结账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项目的校内结题结账办理流程见:https://kjc.seu.edu.cn/2020/0721/c29294a340434/page.htm


07.账号创建
    我校老师如需在国家科技信息管理系统中创建账号,请用微信扫描下面图片中的二维码注册,并在注册后将用户姓名和账号通过学校邮箱(
必须由注册用户本人用自己的学校邮箱发送)发送至xycheng@seu.edu.cn,学校管理员在收到邮件后会激活账号。


08.转出款审批

(1)负责人填写《纵向转出款审批单》,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东南大学纵向科研转出款审批流转单.doc

(2)发送审批单扫描件项目任务书转出款合同xycheng@seu.edu.cn,科研院审批通过后申请处长电子签。

(3)电子签署完成后,科研院发送签字后的审批单至经办人邮箱,请经办人打印后至项目管理中心(周一、三、四在九龙湖教一综合服务大厅,周二、五在四牌楼老图108)找科研院高新办老师签字后盖科研院章。

(4)科研院签字盖章完成后至财务处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