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负责人应该在项目结题后及时在校内科研创新服务系统中提交结题申请。科研院将在审核通过老师的结题申请后,办理相关项目的结账手续和发放项目剩余的绩效(如有),并将办理结果邮件通知相关老师。
2、一般情况下,项目的结余经费应该在项目实际结题后两年之内使用完,请项目负责人关注结余经费的使用进度。
3、根据《东南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校发〔2016〕309 号)文件的要求,在办理项目的结账手续时,学校统一提扣13%的科研发展基金,剩余的87%转入原项目负责人的纵向发展基金,由原项目负责人继续使用。纵向科研发展基金应在两年内使用完毕(如果办理结账时间较晚,纵向科研发展基金应在项目实际结题后两年之内使用完)。
4、如果项目经费下达部门对结余经费的使用有特别说明,可以根据经费下达部门的要求办理(需向科研院高新办提供明确说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