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计划”电视电话会议——财政部张少春副部长讲话

发布日期:2012-07-15访问次数:1485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教育部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决定实施“2011计划”今天两部联合召开“2011计划”启动电视电话会议,这既是一个宣传动员的会议,更是一个工作会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时代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讲话中指出,不断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要以学科建设为基础,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提高为突破,加大支持力度,健全参校机制,鼓励重点建设高校成为知识创新的发源地,深化教育改革的试验田,扩大开放的桥头堡,针对新形势下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提出新的目标和要求,
第一、体制机制改革是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动力,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需要我们不断地解放思想,大展其见,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把深化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核心动力。“2011计划”正是秉承了改革的宗旨,改变了以往工程和项目的思路和模式,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提出了8个方面的综合改革任务,致力于高校体制机制改革从单一、局部的改革引入到系统、全面的改革,实现高校创新方式的根本转变。
第二、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是时代赋予高校的历史使命,我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10多年的实践,使我们更深刻的认识到,要实现正真意义上的世界一流必须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中国特色的办学理念和办学道路,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坚持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充分发挥社会主义体制、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华传统文化的先进性、优越性,集中优势力量和优质资源协同创新,逐步形成中国特色和世界一流的办学模式。重点研究和解决国家急需的战略性问题,科学技术尖端领域的前瞻性问题以及涉及国际民生的重大公益性问题。
第三、协同创新是高校创新能力提升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各个方面,各种类型的创新力量不断发展,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产业以及企业的创新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在传统体制下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等问题日益突出,国家创新能力的提升的关键已经不再是某一个、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的独立发展。而是迫切需要突破各类创新力量的体制机制壁垒,形成协同共进,整体发展的新局面。近年来财政部教育部围绕推动高校科研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试点工作,比如:在科学前沿领域会同科技部开展的清华北大生命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在面向行业产业方面在湖南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南大学、吉林大学等开展了产学年度合作创新发展试点与此同时有关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从区域发展的现实需求出发,探索性的开展了工业研究院、产业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区域创新模式的实践,这些试点不仅推动了高校自身的改革,也极大的促进了高校与高校、高校与企业、高校与科研院所、以及高校与地方的协同创新,为“2011计划”提供了有力的探索和借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准确把握“2011计划”的特点和要求
“2011计划”坚持需求导向,全面开放、深度融合,创新引领的基本原则,以国家急需,世界一流为根本出发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通过开展协同创新实现高校创新发展方式的特点,提升高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计划贯穿着全新的理念和思路,切合了国家经济、社会、科技、教育发展的现实需求,与现有的单项项目基地、工程有着明显的区别,因此,必须准确把握计划的特点和要求,找准切入点,提高执行力,切实增强协同创新的有效性。
第一、凝炼主题转变方式,系统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2011重在打造协同创新的新体制机制模式和平台,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教育发展项目、科研课题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它实际上是紧密围绕着国家重大需求,把已有的创新模式、资源、要素,按协同创新的理念打通、串接、凝炼、提升,并探索出新机制、新模式。
“2011计划”的实施必须以解决问题为导向,问题的来源必须是国际科技发展的前沿和国家行业、产业、地方的重大需求。问题的方向必须有较强的针对性、战略性和前瞻性,具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问题的剖解不仅要体现多学科的交叉和融合,还要充分发挥高校的特色与优势,在此基础上,高校要从创新导向、组织管理方式、创新要素汇聚形式、政策环境、评价机制等方面切实转变创新方式,采取系统性的、实质性的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协同创新,这也是今后对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绩效评价的重点任务。
第二、把握好“2011计划”与“985工程”等重大项目的关系,“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11工程和这次实施的“2011计划”都是党中央国务院在不同历史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各有侧重,彼此促进共同发展是统一的、有机整体,“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211工程重在学科、人才、平台等重要的创新要素,重在高校的内部建设。“2011计划”则重在高校的体制机制改革,重在推动高校与外部创新力量之间的协同创新和融合发展。985工程等重大项目的实施为2011计划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2011计划”的实施将更好的提升985工程等重大项目的实施效率,进一步释放现有创新要素的能量。
第三、要把握好“2011计划”同国家和地方和各类科技计划的关系,“2011计划”不是一个科研项目,也不是单纯的基地建设,核心是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更加有利于承担和完成国家和地方重大任务的协同创新模式与平台,实现创新方式的根本转变。因此,具备完成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等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和水平,并实际承担了相关的重大科研任务,是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的前提与基础。是协同创新中心可持续发展支持与保障,也是检验协同创新成效的重要标志,协同创新中心应当坚持动态、多元、融合、持续的原则。中心工作的方向应根据需求的改变进行动态的调整,中心的研究人员来源于多个单位,实现流动不调动。中心的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和条件,广泛吸纳各方面的支持和投入。
三、创新支持方式,推动“2011计划”顺利实施
既然“2011计划”重在体制机制改革,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发展项目、科研项目、建设项目,那么在支持方式上与其他计划也应大不相同,需要我们转变以往的支持思路,创新支持方式,更好的推动高校协同创新的开局。
第一、切实转变支持的思路,“2011计划”的核心是通过改革打造协同创新机制,提升高校的协同创新能力,因此对“2011计划”的支持实质上是对改革的支持,对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的支持,既有必要的资金支持、也需要必要的政策的支持,同时“2011计划”还要对现有的创新模式、资源和要素用协同创新的理念和方式,进行融合贯通、改变逐步分散、封闭、低效的状况,从资源的角度讲,既有存量资源又有增量资源,既有政府资源,也有其他方面的资源,政府资源中包括现有的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各类科技计划资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主要是对改革的支持,对高校现有的各类资源优化整合,融合贯通工作的支持,因此是一种引导性或奖励性的支持。高校建立协同创新的机制,增强了创新的能力,取得各类资源的能力也会自然得到极大的提升。
第二、明确财政支持的重点,为大力推进高校协同创新的 ,充分发挥引导和积极作用,中央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对经批准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给于引导和奖励性支持,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和安排将体现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保持相对稳定,通过改革来打造协同创新机制,一方面不可能一撮而就,另一方面新的机制也需要持续运行,因此中央财政的支持尽管是两类性的引导性和奖励性但不是一次性。将视协同创新的情况给于持续支持,至少在一定时间内是稳定的。支持具体的额度也不打算简单的采取各高校漫天申报方式,而是要依照“2011计划”的特点和要求以及高校的实际,通过制定相关的标准和比例来确定。二是明确支持的范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协同创新中心开展协同创新活动和协同创新管理机制,创新的体制运行机制,它不是科研课题经费,也不是工程建设经费,具体用途主要包括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国际国内交流,日常运行管理,但不得用于与协同创新无关的事情。三是赋予自主权,在财政部教育部规定的大范围内,高校将拥有较充分的资金使用权,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确定具体用途,以真正激发协同创新内在的动力,为体制机制改革留出空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的上述这些原则,我们将通过资金专门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第三、切实加强经费管理,在财政教育大幅增加的同时,用好管好财政教育经费,日益成为中央领导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2011计划”层次高、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更要注重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切实提高有效性,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及有关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财金制度和各种法规,建立健全内部的管理制度,加强科学化科技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确保“2011计划”顺利实施,财政部教育部加强资金的检查和绩效评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将作为协同创新中心年度检查和阶段性评估,凡发生违规使用财政经费的高校,财政部将根据情况开始通报扣减经费措施。同志们,“2011计划”的实施,秉承科学管理理念、顺应时代要求,必将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把握“2011计划”的精神内涵,抓住机遇,转变观念,真正肩负起协同创新的时代任务,切实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现高校创新能力的实质性提升,努力为创新性国家和人民资源强国的建设作出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