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2011年度高等学校“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由于“博士点基金课题(含新教师基金课题)”属于限额申请,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科技处受理时间:2011年3月16-17日,提交电子版及纸质件3份(其中1份院系签字盖章)
科技处受理地点:四牌楼校区老图书馆一楼东侧115室
项目协调办:刘威 83792628
请各院(系)科研秘书集中将本院(系)申报材料及评审费交项目协调办。由于系统还未开通,项目编号和校验码将在开网后发給学院科研秘书,请随后向科研秘书索取。
敬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和遴选,以便提高资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