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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人员调整说明

发布日期:2020-08-23访问次数:2192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5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可以结合项目进展情况,在实施期间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并在遵守科研人员限项规定及符合诚信要求的前提下自主调整项目骨干、一般参与人员,由项目牵头单位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备案。

    退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的人员需要签署《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人员退出申请表》,并承诺在该项目实施期间不再参与其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我校参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如调整项目参与人员(项目骨干和其他参与人员),需要在得到项目牵头单位的批准后,再在校内科研创新服务创新平台中申请人员变更。


附件1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人员调整审批表


附件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人员退出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