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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5访问次数:505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72号)有关要求,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评审工作,根据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拟建立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评审专家库,现将我校推荐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领域
    推荐的专业领域包括产业和经济管理两大类。其中产业领域包括: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物联网和云计算、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经济管理领域主要包括产业经济、投资、财会、金融等领域。

二、专家条件
    在国内相关行业领域中享有较高知名度,理论基础和学术造诣较高,能够较好地把握相关政策,评审经验丰富,在教学科研、科研成果产业化及实际管理等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高级职称。

    请各相关院系广泛动员,积极组织专家申报,申报的专家请参照《填表说明》(附件三),填写《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信息采集表》(附件一)及《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二),产业方面的申报专家请将填好的上述两份表格于12月28日前报科技处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办公室(四牌楼校区老图书馆106-2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至jiaozhen@seu.edu.cn

联系人:焦真
联系电话:025-83792628
email:
jiaozhen@seu.edu.cn


注:
1 科技处负责产业方面专家的推荐,经济管理方面的专家由社科处组织推荐。
2 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我校的通知中无申报人数限制。

附件一、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信息采集表.doc

附件二、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三、填表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