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纵向项目: (1)江苏省除科技厅外的其他厅局级项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 (2)外省市纵向项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 |
01.用印申请
(1)申报材料用印:
我校非独立申报时,需与项目牵头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联合申报协议中须写明所申报项目的具体类别(“xx局的xx项目”,如“江宁区科技局的‘揭榜挂帅项目’”),也务必明确我校的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经费分配(财政拨付经费低于100万的,我校经费占比不低于20%;财政拨付经费在100万至300万的,我校经费占比不低于15%;财政拨付经费大于300万的,我校经费不低于50万)等内容。我校不承担配套经费。
用印流程:所有需要用印处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学院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103009208@seu.edu.cn,并在邮件正文告知经办人手机号,科研院在OA系统办理用印申请后,系统将推送短信至经办人手机,告知用印编号及用印地点。
(2)中期材料用印:同(1)中用印流程。
(3)结题材料用印:同(1)中用印流程。若结题材料涉及财务(经费决算表、支出明细表等),请先至财务处审核盖章后再申请用印。
02.证件申领
如需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填写《东南大学证件、印章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学院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103009208@seu.edu.cn,并在邮件正文告知经办人手机号,科研院在OA系统办理证件申领,系统将推送短信至经办人手机,告知证件领用编号及地点。
03.校内立项登记
(1)填写要点:
项目级别请选择“厅局级”或“其他”(特例: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项目为“省部级”)
(2)文档要求:
若我校为独立申报,文档请上传完整的、各方签字盖章的合同/任务书;若我校与其他单位合作申报,文档请上传完整的、各方签字盖章的(1)主合同/主任务书(2)子合同/子任务书/合作协议,子合同/子任务书/合作协议须写明项目的具体类别(“xx局的xx项目”,如“江宁区科技局的‘揭榜挂帅项目’”),也务必明确我校的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经费分配(财政拨付经费低于100万的,我校经费占比不低于20%;财政拨付经费在100万至300万的,我校经费占比不低于15%;财政拨付经费大于300万的,我校经费不低于50万)等内容。我校不承担配套经费。
(3)预算要求:
若主合同中预算明细不分直接、间接经费:我校分预算也不分直接、间接经费填写,请确保管理费=总经费*12%。
若主合同中预算明细分为直接、间接经费:我校分预算也请分为直接、间接经费在系统填写,若系统中模板未分直接间接模块,请自行制定预算表(可参考《预算明细模板》,无需盖章)并在项目文档中上传,请确保:间接经费≤(直接经费-设备购置费)*30%;管理费=(直接经费-设备购置费)*12%。
04.子经费本办理
https://kjc.seu.edu.cn/2020/0730/c29270a340969/page.htm
05.转出款审批
填写《纵向经费转出款审批单》,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扫描发送至103009208@seu.edu.cn,由科研院线上申请部门领导电子签。领导签署完成后,科研院将发送领导签字后的审批单至经办人邮箱,请经办人打印后至项目管理中心找科研院经办人签字、盖科研院章。科研院签字盖章完成后至财务处办理即可。
06.审计外协
https://kjc.seu.edu.cn/2021/0709/c29270a377281/page.htm
07.预算调整
填写《预算调整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学院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103009208@seu.edu.cn备案。
08.调账申请
调账金额≥5万元时,填写《调账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学院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103009208@seu.edu.cn,由项目管理中心线上申请部门领导电子签。领导签署完成后,项目管理中心将发送领导签字后的材料至经办人邮箱,请经办人打印后至项目管理中心盖章。后至财务处办理即可。
调账金额<5万元无需科研院签署意见。
09.人员变更
我校牵头的项目,人员变更流程依照项目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具体规定的,由项目负责人在校内科研系统提交项目变更申请,文档中上传项目变更说明(说明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及编号、变更人员信息、变更原因,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学院加盖公章)。
我校参与的项目,需项目牵头单位出具同意人员变更的说明后方可进行人员调整。由项目负责人在校内科研系统提交项目变更申请,文档中上传(1)牵头单位同意变更的说明(加盖公章)及(2)我校项目负责人出具的项目变更说明(说明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及编号、变更人员信息、变更原因,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学院加盖公章)。
10.增加财务负责人/共同报销人
增加财务负责人:新增财务负责人必须为项目成员,被新增为财务负责人后,可在自己的财务系统中查看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出具申请,写明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经费号)及新增财务负责人信息(姓名、院系、一卡通号),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学院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103009208@seu.edu.cn,由科研院线上申请部门领导电子签。领导签署完成后,科研院将发送领导签字后的审批单至经办人邮箱,请经办人打印后至项目管理中心找科研院经办人签字、盖科研院章。科研院签字盖章完成后至财务处办理即可。
增加共同报销人:无需科研院审批,直接联系财务处办理。
11.结题结转
项目负责人在确认项目已完成验收后,在校内科研系统中填写并提交结题申请,文档中上传验收证书等证明项目已验收通过的材料,学院、科研院审核通过后,科研院将为老师办理剩余经费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