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机构,已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工作,且已形成一定规模。
(一)服务机构正常经营且运营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所托管的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
(二)服务机构有专人负责知识产权托管服务,为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提供相应的经费投入和物质保障;
(三)服务机构所托管的服务对象为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
(四)服务机构与托管企业之间签订有知识产权托管合同或协议(含电子合同或协议);
(五)托管企业数量不少于500家,开展专利年费管理监控及预警的专利总量不少于2000件,且托管专利法律状态均为有效状态(统计日期截至2020年3月31日);
(六)免费为服务对象提供年费缴纳预警、专利状态监控、缴费情况查询等基础专利托管服务。
(一)申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填写《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机构补贴申请表》(见附件),提供营业执照、本市中小微企业托管服务专利年费托管项目清单(需包含托管业名称、注册地址、托管企业合同或协议编号、托管专利项目名称及专利号、专利法律状态等内容)、托管服务合同或协议(不少于2份)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请新区申报企业于2020年5月7日18:00前报送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到江北新区自主创新服务中心(高新路9号)。
联系人:
自主创新服务中心
张华58859157、58856873
科技创新局
侯传苹88029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