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申报,我们再推一次 !

发布日期:2020-05-25浏览次数:17


“惠企16条”


根据南京江北新区《关于应对当前复杂形势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宁新区管发〔2020〕10号),为做好政策意见第一条、第二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点击蓝字即可查看《关于应对当前复杂形势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重磅!江北新区率先出台16条政策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支持事项

1、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对新研发成功并经认定可量产的疫情防控产品,优先推荐申报政府科技项目,并按项目研发费用发生总额1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促进一批技术应用。对符合要求的应用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应急指挥、检测分析等的配套保障系统和装备,按国家、省、市、区采用和实际效果评估情况,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梯度奖励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关键技术研发类资助,企业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南京江北新区直管区区域内注册纳税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新研发(合作研发)成功用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相关应用产品;
(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应用产品已获得部门、医院等相关单位认可;
(4)疫情防控相关应用产品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 一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防护产品及装备;
  • 二是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产品;
  • 三是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 四是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药物;
  • 五是其他相关防控产品。
  • 不包括普通防疫物资和信息化应用系统项目。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南京江北新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研发费用补助申报表(见附件1);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材料等)。


2、申报技术应用类奖励,企业须在江北新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的疫情防控应急指挥、检测分析等配套保障系统或装备的应用情况报告(附各平台、街道推荐意见)
(2)申报的疫情防控应急指挥、检测分析等配套保障系统或装备的用户评价报告;




三、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由A4纸打印,按照封面、申请书、相关附件胶装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2.申报材料由各平台、街道审核,汇总报送至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局创新体系办(凤滁路48号2117室)

3.申报项目每月受理一次,申报单位在每月月底前提交相关材料。项目申报的最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关键技术奖励申报咨询  

王镜超  88029506


技术应用奖励申报咨询  

张瀚玄 13140765993


附件:
南京江北新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研发费用补助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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