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行业领域十大科技进展提名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为做好我校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条件
2024年度科技进展应围绕“基础研究、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化工纺织、环境能源、土木水利交通建筑、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8个行业领域开展提名工作,每个行业领域遴选产生不超过10项科技进展。提名条件如下:
1.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大科学发现的;
2.在技术发明项目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作出工艺、材料、产品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
3.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取得重大实用价值的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
4.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取得科学技术基础性和社会公益性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创新成果,并经实践检验和应用推广,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
5.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完成重大技术创新,保障工程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者国内领先水平,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
6.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进展。
以上进展应在省境内完成,并声明不涉密或已作解密处理;如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完成单位、完成人员有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情况下不得提名。
被提名的候选进展应在所在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提名进展的名称、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说明以书面形式随材料一并上传。
二、提名渠道及名额
1.省级学会。分别提名不超过6项。
2.设区市科协。分别提名不超过30项。
3.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医院科协,“双一流”建设高校分别提名不超过5项,其他高校以及科研院所、企业、医院每单位不超过3项。
4.两院院士和省级学会理事长,分别提名不超过2项。
三、工作要求
1.关于提名书的材料要求。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分别填写附件《2024年度省行业领域十大科技进展提名书(单位)》《2024年度省行业领域十大科技进展提名书(个人)》。其中,主要完成单位负责人应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提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提名理由”栏目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提名个人应在“提名理由”栏目签字。
2.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佐证材料组成,提名书是省行业领域十大科技进展遴选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以及做出的重要贡献。佐证材料主要包括论文论著、专利、参与或主持的科研项目、成果应用等相关实质性证明。
3.主要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应签署书面科研诚信承诺,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提名单位和提名人应认真履行提名责任,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须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确保材料符合提名要求。同时还应承担异议答复、配合了解等职责。
四、材料报送要求
校内申报采用无纸化方式,申报人将申报材料(申报书签字盖院系章、佐证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seu-wufan@seu.edu.cn。经校内评审后,将择优推荐进行系统内申报。
校内预申报截止时间为于2025年3月28日(周五)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5-52091923
邮箱:seu-wufan@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