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试点开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4〕21号)精神、《江苏省科协关于推荐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人选的通知》(苏科协发〔2024〕15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中国科协依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以下简称省级科协)和高校科协推荐一批具有学术潜力、创新能力的在读博士生入选本计划,依托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进行托举培养,通过组织吸纳、安排学术兼职、支持学术论文发表、提供学术交流平台、资助开展出国(境)访学等方式,促进博士生能力提升。托举期不超过2年。
二、支持对象
本计划支持对象为学籍关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全日制高年级(二年级及以上)在读博士研究生。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按申请年8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
(四)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博士所学专业属于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等学科门类,且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工作;
(五)立足国家需求、产业趋势、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
(六)同等条件下,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优先推荐;
(七)同等条件下,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优先推荐。
三、推荐渠道
专项计划支持对象分为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具体评审程序已发至各学院,请按相关评审流程申报。组织推荐与自荐二者互斥,候选人应选择其中一个渠道申报。未通过校内评审的,可以选择自荐方式申报。
四、其他说明
1.计划依托“智慧科协”平台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系统(以下简称支持系统)开展工作,系统登录链接:
http://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选择“候选人”角色。
2.自荐的请致电025-86670830(顾主任),领取省科协“推荐码”,并于10月10日前完成提交。
3.原通知及相关管理办法网址链接:
https://www.cast.org.cn/xw/tzgg/ZH/art/2024/art_2ddd0b3fbaca4b85af027b2b39003c2b.html
https://www.cast.org.cn/xw/tzgg/ZH/art/2024/art_fe55abd6d25d4fbb8410aa979fc23307.html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校科协:
吴凡 52091923
研究生院:
黎洁昕 52090207
关于印发《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样表).docx
东大科协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