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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04-09 访问次数: 3384 |
发明名称:一般写为功能性的名称,不能写入商标、型号、人名、地名、商品名,不能有标号、代号以及外文及字母。 一、技术领域:本发明是应用于什么方面的,属于哪一个所属或直接应用的领域。 二、背景技术:根据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写明其存在的问题及理由。 a、根据现有的知识;b、根据所掌握的材料;c、根据检索材料;(要注明出处) 三、发明内容: 1、技术问题:要解决的问题,要达到的目标(不要方案) 2、技术方案:(机械、化工、生物、工艺等可参照该模式) “电路”方面的发明创造,可以是一个具体的装置,也可以是某个装置中的一个局部电路或几个局部电路的组合,但必须是一个产品,而不是一个“设想”。因此在申请专利时,提供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完整的电原理图以及与该电原理图相对应的电路框图是必不可少的。 a.“电路”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发明,并且所需要保护的发明特征也全部体现在该电路中。 此时所提供的电原理图应该是一幅“完整的”电子线路图(对于直接引用的标准电路或常用的功能性电路可以用局部框图代替),在该电子线路图中,各个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要明确表示出;各个主要元器件的代号以及主要的管脚名称要标出;信号的进口和出口要标出;与功能性框图相对应的“功能性名称”及序号要标出(与功能性框图相对应的各部分电路要用虚线隔开);图中的字要在缩小三分之一时清晰可辨;当一幅电子线路图在一张A4纸上画不下时,可以分几块画。 另外,还要提供与各部分电路相对应的功能性框图,该功能性框图中每一个框中的名称要以硬件的形式标出,并且在所标出的名称后加注数字序号,各框之间的连接关系要清晰(如放大器1、检波器2--------)。 在说明书中,要将功能性框图、电子线路图的发明特征部分说明清楚,然后将其工作原理、工作过程叙述一遍。 b. “电路”本身只是整个发明中的一部分,即;既有电路的发明内容(硬件),又有控制过程的发明内容(软件)。 此时除了提供一幅“完整的”电子线路图、一幅与电子线路图相对应的功能性框图外,还要提供一幅与之相对应的“控制过程流程图”。 在说明书中,除了要将功能性框图、电子线路图的发明特征部分说明清楚,以及将其工作原理、工作过程叙述一遍外,还要根据“控制过程流程图”用语言描述的方式说明控制步骤。 C、“电路”本身是整个发明的载体,但发明的要点并不是“电路”本身,而是由“电路”完成的信号处理方法。(提供的材料同以上b的内容) d、“电路”本身是抽象的,并不具体,但它能体现出一个控制方法或设计方法。此时要提供控制方法或设计方法的步骤或逻辑框图。 3、有益效果:优点及由技术方案带来的技术效果及理由。 四、附图说明; 按照附图的顺序说明每一幅图的名称和图中有数字标号的地方,说明框图中 每一个框中的名称并加标号。“控制过程流程图”的每一个框中的名称可不加标号。 五、具体实施方式; 举例说明该电路的实现方式,其中,主要元件的代号、名称、型号(或参数)要列清单或说明清楚,按照权利要求的顺序,将各个电路之间、各个主要元件之间的连接关系说明。在组装和调试过程中,有需要说明的地方也要说明。 (咨询电话:东南大学知识产权办公室 83793039 email :zzcq@se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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