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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30访问次数:10

校内各相关院系: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苏科资发202641文件通知(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26/4/28/art_82540_11763698.html),现面向各院系组织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创新目标属于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项目完成后能够形成重大战略目标产品,具备市场应用场景。

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

3.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划分等内容。

4.人工智能等6个专项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申报。战略性新材料、6G技术等2个专项分别委托苏州实验室、紫金山实验室组织实施。鼓励高校参与联合攻关。

二、组织方式

1.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6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课题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

2.限项要求: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年度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申报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4.落实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要求,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三、经费要求

1.每个项目需要提供比例不低于1:2的配套经费。

2.配套经费原则上需从以下两个途径解决:

1)联合申报企业进行经费配套在联合申报协议中明确

2)已结题的横向项目的结余经费作为配套经费需出具配套经费承诺,写明经费号,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章

纵向经费不允许作为配套经费。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优先支持企业进行经费配套的项目。

四、推荐方式

1.同一指南方向学校只能申报一项2026年度本专项项目。参与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牵头或参与本年度专项项目。

2.校内申报征集采用无纸化方式,以院系为单位推荐汇总表”发送至xlf@seu.edu.cn。不接受老师直接申报。

3.时间截点:校内预申报截止时间为58日(周)中午12点,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高新办025-52091161。





科研院高新办

2026.4.30

25年申报书模版【供参考.docx

附件2 联合申报协议参考模板.docx

附件3 自筹经费承诺.docx

附件4 2026年省重大专项推荐项目汇总表-学院汇总.xlsx

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