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8访问次数:734

校内各相关院系:

根据科技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的通知》(苏科资发【2026】40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各院系组织申报基础研究重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1.要求项目研究内容符合基础研究计划定位要求,申报人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填项目研究属性。项目名称、考核指标和研究内容等要体现基础研究特点,不与指南内容简单重复,避免示范”“开发”“应用等非基础研究内容,避免过时或已成熟的研究课题。

2.研究内容要契合指南,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应符合指南的全部或主要内容。

二、申报要求

1.省资助项目:重点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驱动的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重大原创成果的突破。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0万元。

2.联合资助项目

省市联合:参与单位中,至少应有1家在联合出资的设区市辖区内。由省财政与相关设区市按1:1共同出资,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50万元。

省企联合:定向委托,科技厅会同企业推荐申报。

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划分等内容。

三、组织方式

1.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全职工作人员,不得通过兼职或挂靠单位申报。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6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课题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

2.限项要求: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年度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参与重点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申报该类项目。

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或其他渠道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4.落实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要求,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报书。

四、推荐指标

1.省资助项目每个专题,学校可推荐不超过4项(定向组织的不计入推荐数),省市联合资助项目每个指南方向推荐不超过2项。

2.校内申报请意向申报人填写附件《申报汇总表》,以院系为单位汇总后发送至xlf@seu.edu.cn。不接受老师直接申报。

每个项目可选择一个专题作为备选意向,如校内申报超项可适当调整。学校将依据校内汇总情况适当开展校内预评审,请各申报人尽快准备申报材料。

3.时间截点:校内预申报截止时间为429日(周中午12点,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书正式填写通知请待后续通知。

未尽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高新办025-52091161。


附件:1.申报汇总表

2.2025年基础重点项目申报书模版(供参考)

附件1 申报汇总表-学院汇总0425.xlsx

2026年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申报书模版.docx

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 联合申报协议参考模板.docx




科研院高新办

2026.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