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江苏省科技厅最新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负责人必须是我校事业编专任教师或全时正式在职教师。
2、各类别的推荐指标和附件材料要求见附件1表格,请各学院汇总申报材料,与附件1一起于4月15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yancz@seu.edu.cn,逾期不再受理。科研院不接受老师单独申报。
3、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2026年省科技计划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4、针对附件1表格里面第1类至第4类,项目的自筹经费可以是校内横向结余经费,也可以由合作单位提供,附件中两个附件4只需提供一个即可。
5、针对附件1表格里面第1类和第2类,如有以下情况,则直接取消该类型本年度学院的推荐指标,不再重新推荐:(1)学院推荐的老师存在超项申报的情况;(2)负责人非我校事业编专任教师或全时正式在职教师;(3)附件提供不完整。
联系人:严长志,邮箱:yancz@seu.edu.cn,电话:025-52095531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