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流程适用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省双碳、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省重大专项、省前沿引领专项、省基础重点
一、校内立项登记
1.牵头项目
(1)基本信息
“项目分类”选择按实际项目类型选择“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省科技重大专项”等
“项目级别”选择“省部级”
“项目来源单位”选择“江苏省科技厅”
“项目性质”选择“牵头单位”
“委托单位”填写“江苏省科技厅”
(2)项目人员应与“江苏省科技项目合同”(与省科技厅签订,有水印)中东南大学人员名单及排序一致;
(3)预算部分填写留校经费对应的预算。
(4)合作单位中填写课题参与单位的相关信息。
(5)附件中应上传签章完整的“江苏省科技项目合同”(与省科技厅签订,有水印,盖章页需要有科技厅用印)。
2、参与项目
(1)基本信息
“项目分类”选择按实际项目类型选择“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省科技重大专项”等
“项目级别”选择“省部级”
“项目来源单位”选择“江苏省科技厅”
“项目性质”选择“参与单位”
“委托单位”填写牵头单位
(2)项目人员应与“江苏省科技项目合同”(与省科技厅签订,有水印)中东南大学人员名单及排序一致;
(3)预算部分填写留校经费对应的预算,与协议中预算一致。
(4)附件中应上传完整的“江苏省科技项目合同”(与省科技厅签订,有水印,盖章页需要有科技厅用印)、与牵头单位签署的合作协议。
二、子经费本办理说明
我校老师牵头或参与的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校内立项时一律不再设立子课题,可以设立子经费本。子经费本设立请在办理经费入账前完成,子经费本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的参与人员。子经费本办理流程如下:
1、负责人填写《子经费本合同书》,负责人、子经费本负责人签字,双方所在院系领导签字,学院盖章(无需科研院签字盖章)。
2、负责人在科研创新服务系统(新科研)中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办理业务”,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开卡申请”,填写相关信息,扫描上传签字盖章后的《子经费本合同书》,提交科研院审核。
3、科研院审核通过负责人提交的建卡申请后,负责人可办理经费入账手续。
三、经费转出办理说明
按照科技厅相关办法,我校参与的项目不可再次向外转拨经费。牵头项目经费转出办理流程如下:
1.负责人填写《纵向转出款审批单》,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2.发送审批单扫描件及项目任务书、转出款合同至xlf@seu.edu.cn,科研院审批通过后申请处长电子签。
3.电子签署完成后,科研院发送签字后的审批单至经办人邮箱,请经办人打印后至项目管理中心盖科研院院章(周一三四:九龙湖行政楼107,周二五:四牌楼老图108)。
4.科研院签字盖章完成后至财务处办理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