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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30访问次数:857

学校各院、系、所,相关科研人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在相关科技创新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和团队,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按《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60号)文件要求,现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条件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特别注重提名创新团队中的领军人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1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

1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评选条件,团队结构稳定、合理,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

2)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3)团队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二、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

2.从事基础科学、生命科学或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1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校内提名流程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2.每位被提名人须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负责人)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中的一项。

3.候选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

4.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也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5.以院系为单位报送,每个奖项院系限推荐一人,相关材料需由院系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提名截止日期:2022221。学校将在学院提名基础上组织评审并予以公示。

具体事项详见中科协通知:https://www.cast.org.cn/art/2021/12/23/art_460_176195.html

特此通知。

 

(联系人:辛丽斐;电话:52091140;邮箱:xlf@seu.edu.cn



 

科研院

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