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申报要求
具体要求及流程需参照当年江苏省科技厅的申报通知。
往年大致流程可参考:https://kjc.seu.edu.cn/2024/0311/c29197a483638/page.htm
02.合同签订
往年大致流程可参考:https://kjc.seu.edu.cn/2023/1031/c29197a470783/page.htm
03.校内立项登记
填写要求可参考:https://kjc.seu.edu.cn/2023/1130/c29197a473565/page.htm
04.子经费本办理
该业务请在办理经费入账前完成。办理流程:https://kjc.seu.edu.cn/2020/0730/c29270a340969/page.htm
05.外协合同签订
流程可参考:https://kjc.seu.edu.cn/2020/0720/c29270a340389/page.htm
外协合同签订时需注意:
金额:外协支出金额应小于项目总经费的50%且小于50万。外协支出金额<5万无需签合同,直接凭发票至财务处报销;外协支出金额≥50万,走招标流程。
日期:(1)外协服务期限应在项目执行期内;(2)外协合同签订日期应早于外协服务开始日;(3)外协合同签订日期不应早于当前日期,不可倒签合同。
结算方式:若需一次性支付,则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如需分期付款,则首付款比例不得超过30%。如有特殊需求,项目负责人应在外协服务支出合同审核表上手写意见并由学院签字盖章。
06.转出款审批
填写《纵向转出款审批单》,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扫描发送至103009208@seu.edu.cn,由科研院线上申请部门领导电子签。领导签署完成后,科研院将发送领导签字后的审批单至经办人邮箱,请经办人打印后至项目管理中心找科研院经办人签字、盖科研院章。科研院签字盖章完成后至财务处办理即可。
07.预算调整
填写《预算调整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学院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103009208@seu.edu.cn,由项目管理中心线上申请部门领导电子签。领导签署完成后,项目管理中心将发送领导签字后的材料至经办人邮箱,请经办人打印后至项目管理中心盖章,项目负责人留存,结题时备查。注:设备费只可调减,不允许调增。
08.调账申请
调账金额≥5万元时,填写《调账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盖学院章后扫描发送至103009208@seu.edu.cn,由项目管理中心线上申请部门领导电子签。领导签署完成后,项目管理中心将发送领导签字后的材料至经办人邮箱,请经办人打印后至项目管理中心盖章即可。
调账金额<5万元无需科研院签署意见。
09.项目变更
(1)项目依托单位变更:
我校转出项目:请自行联系项目接收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向江苏省科技厅提出申请。
转入我校项目:项目负责人联系科研院,提交项目依托单位变更申请,负责人签字、学院签字盖章,双方单位盖公章,同时提交原单位离职证明和东南大学入职证明。科研院发文向省厅申请,待省厅批复后,项目负责人可在校内科研系统立项登记,提供省厅批复文件、主合同、合作协议(如有)、在前单位的财务支出及结余情况(原单位公章)、预算制项目制定剩余金额预算明细表。包干制项目管理费按照转入我校金额收取(转入金额*7%);预算制项目按项目预算明细总管理费-原单位管理费后剩余的管理费收取。
(2)项目成员变更:项目获批立项后,负责人及成员一律不允许变更。
(3)项目延期申请:项目负责人填写:(1)延期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副院长签字、盖院系章)、(2)申请延期清单excel(无需签字盖章),发送至103009208@seu.edu.cn,由科研院发文提出延期申请并报送省厅审批。注:每个项目最多延期一年,若超一年期仍未完成,须选择终止项目或总结结题。
10.执行统计/中期检查
填写要点:
一、项目按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执行情况选1/2/3,只有选4时才需选择或说明原因。
二、项目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
①单位为万元;
②项目总经费及省拨款列请完整填写,一般500w以下项目当年经费会全部下拨(部分项目如双碳除外),因此“项目总经费”与“省拨款”的预算总额、已到位数均等于项目总经费;
③经费使用情况中各项需填写经费实际使用情况,而非预算,一般:
直接+间接<总经费
直接费用=后五项之和
管理费、绩效均不为0(绩效指拨到93本绩效金额,而非已使用绩效)
间接费用=管理费+绩效
三、项目已取得的主要成果情况:请认真填写,一般不可无成果。
四、项目执行情况说明:请合理填写,其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请与“二、项目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保持一致。
11.结题结转
项目结题:
往年结题流程大致可参考https://kjc.seu.edu.cn/2023/0911/c29197a464070/page.htm
剩余经费结转:
省厅验收通过后,老师可登录省厅系统下载验收证书。请老师及时在校内系统的项目中上传验收证书,并提交结题申请。项目结题半年内由科研院批量为老师在校内系统中办理结题审核及剩余资金结转,在此期间经费使用依然可以继续依照项目预算继续执行。
12.相关政策文件
校内政策:
1.校发〔2022〕159号 东南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pdf
2.校发〔2022〕161号 东南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pdf
3.校发〔2022〕170号 东南大学科研项目包干制经费管理办法.pdf
4.校科研 [2024] 11号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江苏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省厅政策:
1.苏财规〔2023〕1号 江苏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