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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结余经费转结题本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30访问次数:5410

各相关部门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与《东南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现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8(项目执行期截止2017/12/31)年度结题项目办理结余经费转结题本的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 64日开始到11日止,在学校科研系统中进行结题申请登记,并填写《结余经费预算表》:结余经费13%由学校统筹管理(学生酬金5%,学院统筹8%,纳入所在学院每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统一安排);87%结余经费转入结题本,在2年内由原项目负责人继续使用。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

      

  2. 结余经费预算设置科目: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设备费、劳务费等。以上费用不设比例限制,劳务费用于列支在本校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的劳务费用。

      

  3. 系统中填报的结余经费以530日的项目余额为最终结账金额,请各项目负责人于61日前将经费本中的冻结情况处理完毕。

      

  4. 结题申请经院系与科研院审核通过后,由科研院统一办理结账手续。在此期间,项目经费停止报销,待结账手续办理完成后使用新结题本报销。

    

网上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 请各项目负责人自201864日开始至2018611日止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填报工作(包括各院系科研秘书审核);

  2. 提交国自然项目结题申请时,必须上传结题报告与基金委准予结题证明,填写并保存《项目余额预算表》。

  3. 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52090048

      

    科研院基础办

    联系电话:52091182

    2018530


附件1: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账项目清单.xlsx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3:东南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