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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9访问次数:5730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7]116号)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 2018年度集中受理申请的科学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请申请者认真阅读《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8xmzn/xxsq.html)(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和各类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后,遴选适合自己的申请类别,于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要求撰写申请书。


2. 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根据学校管理要求,申请人仍需提交1份申请书纸质原件留校存档,应包括所有参与人亲笔签名,合作单位盖章,无需纸质附件。


3. 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部分项目。


4. 基金项目实行限项规定: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含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高强度项目资助的,今年再次申报相同学部面上项目原则上不支持。20162017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含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8年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及资助期超过一年的应急管理项目等。新晋高级职称人员在中级职称期间参与的项目不计入限项,但主持在研的项目记入限项。

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主持在研的项目合计限1项,但参加项数不限。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201812月结题)可以直接申请面上项目。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上述限项规则。


5. 申请人一般应为我校(含附属医院)聘用人员,其中,非全职聘用人员应提供聘用证明;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得依托我校申请;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内人员,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非依托单位的,与我校签订协议后可申请部分项目(详见附件)。在站博士后依托我校申请项目,需要与科研院联系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


6. 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规范项目申请,保证基础信息真实准确,要求在个人信息和研究内容方面坚决杜绝科研不端行为,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项目指南》中“科研诚信须知”章节。


未尽事宜详见“2018NSFC项目在线申报说明”及《项目指南》。


二、时间节点

请各有关院系按要求严格遴选、认真审核,并对所上报的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要求37前在线提交38由科研秘书汇总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统一提交科研院。逾期不予受理。学校不接受个人申请。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小易 电话:025-52091182

E-mailxycheng@seu.edu.cn

东南大学科研院

一八年一月八日


2018NSFC项目在线申报说明.pdf

博士后申报同意函.docx

导师同意函.doc

东南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协议.doc

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协议.docx

同行专家推荐函.doc

外单位人员依托东南大学申报国家自然基金的协议.docx

外青合作协议书(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