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发改办高计[2017]128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7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拟开展2017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的组织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通知链接。拟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于2016年9月20日前批复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且省级政府已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或有明确的财政资金安排计划。
(二)所在产业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中心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中心拥有的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技计划或行业标准制定任务。
(四)拟申报单位需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立长久合作共建机制。
(五)同一个承担单位(法人)只能申报1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因时间紧迫且申请名额有限,请有申报意向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或工程实验室负责人于8月8日之前与科研院沟通联系,并抓紧时间按照提纲(见附件1)编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填写“2017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见附件2)。最终版申报材料提交科研院的截止时间是8月21日,经校学术委员会遴选评审后,择优推荐。
通知链接: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707/t20170731_856714.html
联系人: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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